被沒收押金,應開扣繳憑單 Estimated reading: 0 minutes 621 views 如果因為某些原因被房東沒收押金,例如租期未滿提前搬走,則被沒收的押金也要申報為房東的所得。這部分雖然不可能跟房東要回來10%繳稅,但仍應該申報並開立扣繳憑單。主要分為兩種情況:沒收押金抵付積欠房租:仍為「租金所得」沒收押金作為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 參考資料 房東因房客未租滿契約所定租賃期間而收取或由押金抵扣之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財政部新聞稿]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公司 設立與維護 立即報價 ⚠ 免責聲明 本文所提供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係基於現行法規所提供。現行法規未來可能改變,且主管機關之個案解釋亦可能不同,甚或回溯生效。未來如有法規改變、發佈新的解釋函令、或有不同之個案解釋,本所並無義務通知上述改變,以及對本案所提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工作成果之影響。本文僅供參考。未事先經作者書面同意, 任何人不得以本文所載之建議、評論、分析或其他資訊作為商業或其他決定之依據。任何第三人不得以曾閱覽本文為由,向本所主張任何權利(不論係以契約、損害賠償或其他法律關係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