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營業地址 vs 登記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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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實際營運地址與登記地址不同,已經是常見的問題。到底這樣是合法的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實務上如何處理呢?
一、理論上
有個地址未經登記,卻實際上在營業,這是不行的。國稅局會定期在路上巡邏、現場查訪,看看有沒有不認識的公司,也就是所謂的「稅籍清查」(查看新聞全文):
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即將開跑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為遏阻逃漏,維護租稅公平及加強稅籍管理,並配合財政部101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該局將自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稅籍清查作業,實地勘查轄內營業人營業登記情形及實際營業狀況;另停業達2年以上之營業人實際停業狀況,亦納入本次清查重點。
[高雄市國稅局]
OUR COMMITMENT
二、實際上
因為種種原因,可能使公司無法登記實際營業地址。例如:
- 屋主不同意: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辦公室,但屋主不同意登記公司。
- 進駐育成單位:無論官方或私人育成中心,許多都無法提供登記地址,使得進駐團隊需要另外想辦法借址登記。
- 無固定營業場所:為了節省成本,許多創業者初期選擇在咖啡廳等不固定場所工作。
- 隱私:實際上在家工作,但不想讓住家地址曝光。
- 形象:將公司地址登記在精華地段,可能令外界對公司有較好的印象。
三、商務中心
因為以上種種原因,許多人選擇在商務中心借址登記,而國稅局目前似乎也默許,只是會向商務中心提出一些不成文的限制,選擇商務中心前要問清楚。例如:
- 不准申請退稅
- 不接受資本額一定規模以上的公司
- 不接受某些行業的公司
- 限制同一地址登記公司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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