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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府原則上歡迎普通外資,只有少數負面表列的行業禁制從事。但前提是,要能夠證明自己是普通外資!
對普通外資而言,有時候最大的困難在於證明自己是普通外資!
如果投資人是個人,情況比較單純,只要提供護照,確認出生地不是中國大陸就行了。但如果是外國公司,則需要揭露最終受益人,即投資架構圖,才能證明其中並無超過30%的中國大陸資金,即至少要揭露超過70%的非中國大陸最終受益人。然而,如果這間外國公司的股東不只經營團隊,則外部投資機構因為種種原因不一定願意配合。例如:
這是最主要的原因。投資機構有時候不一定願意讓被投資公司知道其資金來源,投資機構對其投資者可能也有保密的責任。
在這種架構下,投資機構的背後還有投資機構,可能多達十幾層。最上層的公司與最下層的公司可能根本不認識,這時候要最上層公司配合提供資料,對方不一定會同意。
例如在上述多層投資架構下,可能涉及數十家公司。要說服這數十家公司揭露其資金來源,相當不容易。
與一般台灣投資人相較,多了成立公司前的事前審核。事前審核包括兩部分:申請投資許可(匯入資金前)、投資額審定(匯入資金後)。順利的情況下,估計時程如下:
程序 | 主管機關 | 時間 |
---|---|---|
一、申請投資許可 | 投審會 | 1~2週 |
二、匯入資金 | – | – |
三、投資額審定 | 投審會 | 1~2週 |
之後程序同一般台灣公司 | – | 3~4週 |
合計 | 5~8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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